第九章 和黃玉郎在「新都城酒樓」談判

第九章 和黃玉郎在「新都城酒樓」談判

我繼續交稿給黃老闆,但他開始給臉色我看。每套稿一千四百元,他只給了我兩期,便想把稿費下調了。之後他對我採取的手段,若我不是天生「小辣椒」的性格,恐怕是抵受不住的。

當一位畫家的書滯銷時,黃老闆不會拒絕那畫家,但會做出很多令人難堪事情,讓那畫家知難而退。具體如何,我很難形容,不過我見過黃老闆以同一手段,對付幾代的紅畫家。黃老闆倒不是想我知難而退,他是希望我留下來的,只是想減我稿費,多賺一點。當時我覺得他轉變了,並非想找一位拍檔,心想不如我自己出版算了。

我最後賣給黃老闆的《李小龍》稿是第三十七期,第三十八期〈神威伏雙霸〉開始,便是由我自資出版了,封面上開始加上了「小龍」商標。

直至那時我都還未有助理,所有的稿件,都是由我及太太包辦。﹝黃玉郎也還未正式收徒。﹞公司的所謂寫字樓,就是我在鰂魚涌益發大廈的家中,寫好的稿便交由新蒲崗的「天虹印刷廠」印刷。

自資出版《李小龍》,銷量三萬八千本左右,但卻遭受騷擾,黃老闆和黃玉郎聯手,使用翻版、拆爛污等各樣手段,打擊《李小龍》。

我和黃玉郎的關係一向不錯,但我把第二十九期《李小龍》稿件拿回,我覺得他心中始終有點兒怨氣,所以黃老闆要用不良手法對付我,他也可能參與其中,反而未必因為他視我為競爭者。

那時期《李小龍》的銷量上升實在太快,不過由始至終,《小流氓》的銷量都是比《李小龍》高的,《李小龍》銷量有三萬八千時,《小流氓》每期銷量應該已有四萬多本。

市場上其餘的作品,都是浮浮沉沉,只有丁小香的書銷量算是較佳,也只是八千本書左右。而上官玉郎其時也是一樣陷入苦戰,之後出現翻版的《李小龍》,他也有參與繪畫。

翻版《李小龍》對我的正宗出品,銷量絕對有影響,簡直可以說,是令我不敢把出品推出市面。只要我的書一出版,他們便同時出版幾本翻版的,我怎敢再出?

當時的翻版《李小龍》有不同種類,其中之一是找人繪畫,再以相同書名推出。那階段我全情投入創作,他們即使畫得到稿件,但是原著內頁中,我親筆所寫的信箱和讀者來信,他們便跟風不到了。另一種更絕,在我的書出版後,便買一本回去,把我的書內容次序搞混亂了,連繪畫的時間也不必了,照樣再印刷便推出市面。

讀者買了這種內容混亂的翻版書,當然怨聲載道,連我的原著也不敢購買了。他們的做法,並不只是要跟風賺錢,根本就是要不惜任何手段,弄垮我的《李小龍》。我和弟弟上官小威討論,覺得這樣不是辦法,決定還以辣招。我們當晚便製作了一本《小流氓》,也採取一樣把內頁調亂的手法,甚至把不同期數的新舊稿件混雜,即晚造好,第二天去印刷及釘裝,之後便自行駕駛七人客貨兩用車去發行﹝我自資出版後《李小龍》都是自己發行的﹞。

我們也印得不多,只是一萬本,告訴報攤那期《小流氓》由我們發行,要以現金交易,報販根本不理會你們,照買照賣,一下子便賣光。讀者一樣照買,買了的朋友,也許立即粗口連天了。

那本書一在市面出現,黃玉郎立即聯絡我,在北角「新都城酒樓」談判。那次對方有三人出席,主要人物是黃老闆和黃玉郎;我方兩人赴會。說是談判,其實就是我在發聲投訴,終於雙方同意以後不再弄那些小手段,大家專心寫稿。

那次「翻版大戰」,對手翻出的《李小龍》只出了兩期,之後我根本連書都不出,他們便無從翻印了;我所出的《小流氓》,也就那麼一期。

之前黃玉郎對我有人情,在翻版的事上他虧欠了我,之後在離開「玉郎」我要取回《李小龍》版權時,我又欠他人情。我與黃玉郎,一生之中,人情和虧欠是糾纏不清的。

﹝在這件事之後,我和黃玉郎又試過在作品中,進行「筆戰」,那只是小事情而已。回想在那「筆戰」之時,他從漢宮大廈搬到新樓金舫大廈,我剛好也從益發大廈搬到那裡,他住在二十三樓,我住在六樓,都是一手樓買入的。可能當時大家都有點兒「暴發戶」的心態哩,哈哈!﹞

正在加載第十章 我的入室弟子,伍茂琛、黃偉釗及黃國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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